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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关于调整门诊诊查费收费标准通知

Time:2023-05-08 浏览次数:204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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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3〕64号)要求,自2023年4月29日零时起将门诊诊查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自治区内门诊诊查费(挂号费)将按80%比例直接报销,不设置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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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政策仅适用于自治区内正常参保缴费的职工、城乡居民、本级职工,报销政策相同,均按照80%报销。

2.此政策目前仅支持人工窗口挂号;手机微信端与自助机仍在升级改造中,如需医保报销请持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至医院人工窗口进行缴费。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

2023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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