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询价;
二、采购原因:按照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需对全院产生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业务进行询价。
三、报价要求:
邀请意向企业根据我院需求向我院报价。
(一) 项目内容如下:
序号 | 名称 | 服务年限 | 年处置量 | 预算金额 |
1 | 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服务 | 1年 | 1000公斤 | 5万元人民币,单价固定,最终根据实际处置数量据实结算。 |
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及废物代码须包含危险废物处置清单(详见项目要求);
(二)具备有效期内危险废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有运输资质第三方签订的运输协议及车辆人员资质;
(三)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四)危险废物转移处置清单
序号 | 危废编号 | 废物类别 | 危险废物 | 计量 单位 | 单价(元/人民币) |
1
| HW49 (900-047-49) | 其他废物 | 实验室废液 | 公斤 | 50 |
四、其他要求:
1.危险废物处置频次原则上每季度处置一次,如采购人临时需要,中标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转运处置完毕。
2.中标人应加强服务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3.中标人应指导采购人按要求规范分类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并协助采购人进行危险废物网上数据申报。
4.中标人应自行组织人员在采购人指定地点对需转运的危险废物进行装车。
5.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应危险废物转运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当地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危险废物年度管理计划、转移联单、海关备案。
6.若遇采购人危险废物存放地点位于危化品车辆白天或24小时限行区域,中标人则在限行时间外进行收运或在办理车辆通行证后进行收运。
7.中标方若与有运输资质第三方服务公司合作,需形成工作衔接机制,运输公司卸载货物时,加强安全防范,避免危险废物泄露造成不良影响,并与运输公司核对危险废物数量,做好转移台账记录。
五、报价时间及地点: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4日,需要准备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报价单加盖公章封存在信封内,信封需要贴上封条加盖公章,将信封送至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后勤保障科张鹏收。
联系电话:0471-624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