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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征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公告

Time:2024-02-22 浏览次数:74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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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根据招标采购工作的需要,现征选社会招标代理机构数家,通过此次征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承担我院货物、服务、工程等项目采购的招标服务工作,欢迎具有合格资质并符合我院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参加此次征选。


一、项目简介:

1、项目编号:2024-MZYY—01

2、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征选招标代理机构

3、项目预算:本项目为资格项目,无预算。

4、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代理行为,确保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保证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现拟征选一批合格的单位作为各类项目的备选招标代理机构。

5、项目要求:呼和浩特市蒙医中医医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代理事宜

6、项目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报名单位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须具备如下条件:

1、中国裁判文书(http://www.wenshu.court.gov.cn)网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分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取得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入库公示截图)

3、近三年内(本项目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本次征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征选时间及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需2024年2月 23日下午18:00之前将资料纸质版送至:赛罕区包头东街呼和浩特市中医蒙医医院行政楼办公室(接收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71—6242031,)资料以报送时间为准。


四、递交材料内容包括:

1、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企业邮箱号;
2、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供应商近1年(2023年2月-至今)任意3个月连续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按年度或按半年度缴纳单位社会保险资金的需提供上一年度全年或上半年度社会保险资金缴纳有效凭据);
5、供应商近1年(2023年2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缴款书或银行扣税凭证为准,如无增值税则提供零申报表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7、征选方案格式自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管理制度、合理化建议、业绩(工程、服务、货物相关业绩分别至少3份,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或代理协议)、企业实力(开评标场地合理化,可以适应现在政策,设有独立的电子开标和评标会议室并有完整的视频设施,办公设施先进,环境舒适)。

注:正本1份;电子版1份;文件必须采用胶装,并牢固装订成册;


五、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老师

联系电话:0471—6242031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包头东街9号中医蒙医医院


征选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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